第(2/3)页 宋书书觉得,这事操作的余地很大啊。 心情变得愉快起来,也有心思细细地品着这狍子肉的滋味了。 野牲口精肉多,肥肉少,哪怕这些狍子见天地祸害庄稼,补足了膘,却没把运动扔下。 一身都是腱子肉,肉质其实挺老挺柴的,再加上炖的火候还差了点,使得这狍子肉吃起来有点硬,优点就是里头带着筋头,很有嚼头。 一块肉嚼上三五分钟还有滋味,太适合下酒了。 相比之下,补足了膘的野猪肉,肥瘦均匀,一口肥肋排咬下去,嘴角都冒油,那叫一个香。 光吃肉的话,几块就吃顶着了,宋书书用的是烤肉的吃法。 一片青菜叶子,里头放上蒜片和辣椒圈,再放上两块肥瘦均匀的猪肋排,一卷再向嘴里一塞。 有青菜的清香气,有蒜的浓烈,和辣椒的火烈,还有肉的香腻,混合在一起,好吃到要把舌头也吞下去。 唯一的缺点就是少了酱,如果再蒸点鸡蛋酱放里头的话…… 一想到酱,就想到朱婶子家带蛆牙,臭到冲脑门子的大酱,画面感立刻就浮现出来,实在是太影响食欲了。 杯里的酒才喝了一小半,桌上的菜和肉已经被一扫而过了。 对于喝酒的人来说,有没有下酒菜其实并不重要,剩下的大骨头棒子,上头一丁点带油星的肉渣和筋头,就足够喝上三五斤了。 宋书书玩命地撕扯着一截棒骨上的筋头,牙缝子都要被塞满了,结果这棒骨上,还有不少生硬的筋头。 虎啸林他们面前的骨头,把筋膜软骨都啃得干干净净,整根骨头像是被狗舔了三个礼拜,又在太阳底下晒了两年似的,苍白而又干燥,连一点油星都吸不出来,扔出去狗都不带吃的。 这一顿算是宾主尽欢,唯有角木蝰还饿着肚子,坐在那里生着闷气。 郎惊空已经喝得快不省人事了,半栽歪着靠在角木蝰的身上。 角木蝰斜着眼睛偷瞄着郎惊空,心中打着鬼主意。 但是这眼神在宋书书看来,好像是看情郎的眼神,这两人应该能有戏啊!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