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王书辉倒是对此没有什么太大的意见。毕竟现代化的审判和封建社会的官老爷断案不同。在现场没有跪地喊冤,露腚打板子之类的刺激性环节,群众的兴趣肯定会降低。所以法院方面为了吸引大家听审让大家到现场接受法律教育,而采取“忽悠”人的办法,这也是无可厚非的。 当然,除了对法院方面的忽悠人不满以外,不少听审的群众还是对这场审判本身表示了极大的不满。大部分人都认为,被告作为戴绿帽子的受害者而杀死了奸夫****,这本身是个正义的行为。他们都觉得被告人被审判是非常不公平的事情。 这个倾向在最后的审判中表现的也很明显。人民陪审员们在经过磋商投票后,选择了对被告人最轻的一项惩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发往虾夷岛(复兴党海军第三舰队基地)拓展地,中级劳动改造二十年。 所谓中级劳动改造,就是在轻度看管(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管理机构签到)的情况下从事一般性劳动。 和第一个案件不同,大家对第二个案件的关注度明显要更高一些。毕竟缺斤短两这样的事情和大家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 第二个案件原本是个民事案件。不过事情最终变成了刑事案件。 在复兴党治下,一般情况下复兴党的商业机构如供销社这些机构主要承担在当地的一些基础性的经营。更多的时候,复兴党主要通过供销社进行粮食买卖和福利物资供给的。 比如说把自己家发到的红利(过去复兴党农场在年末分红中会把超出生产计划的粮食作为红利分给农场职工。现在已经没人要粮食了,大家只要钱了。)卖掉。而在复兴党治下只有供销社可以从事粮食买卖。 再比如说一些福利的分发工作也是由供销社承担的。比如上面说到的白酒,有时候也有茶叶、香皂、白之类的降温福利和年节的时候月饼、粽子、年糕、猪肉、水果之类的福利。这些东西也都是由供销社发放的。 复兴党在商业上采取的是放开的政策。也就是说除了供销社之外,各地区的饭店、商店等等各方各面的买卖,都是由商人们自行经营的。 复兴党允许商人和复兴党的企业竞争。在某种程度上,复兴党甚至还在鼓励商人们和复兴党的企业竞争。 明朝末年的商业资本是很有活力的。因为复兴党治下基本上都是工业企业和农场,所以在复兴党治下做生意的商人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外地商人。 以汉川农场为例,在汉川农产经营布匹和成衣的商人主要就是湖南人。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