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背叛-《锦绣承君心》
            
            
            
                
    第(2/3)页
    “大哥,小人可不敢,您素来知道我的,但凡我是那种不讲义气的人,早就死在牢中了,大哥哪里还会费尽心思救我出来呀!”
    说着便以头抢地,直到那砖石上都沁出血迹都不肯停,十分真情实意。枭大见他如此,心中了然,想来春来也没这个胆子骗他。
    “不过小人见李府上下,并不是不为所动的,如今他们家正在筹措银两,只等黄昏来赎人呢。”
    春来想着妹妹的嘱托,回道。
    只需办妥了这桩事,得了大少奶奶的银钱,从此遁走江湖,隐姓埋名,岂不比这刀口舔血的日子强?
    枭大听得此话,眼中满是阴鸷,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弄出这么个麻烦在手中。好在李德贵那个老狐狸识趣,愿意出钱,不然冒着被官府下狱的风险做这桩事,可真不值。
    此事毕后,若是有幸逃出,以后这块地面上,他枭大想必是要销声匿迹一段时日。
    越想着心中越来气,大脚一踹,就冲到院子里将李思华踢了个人仰马翻。
    “什么货色,也配骗老子!”
    手中没几个银钱,也敢学别人雇凶办事,当真是不知道这江湖险恶,蠢得很!
    那厢李思华吃痛地吐了口血,又晕了过去。
    枭大反手一撸,将她手腕上带着的唯一一个值钱物件——银丝镯子硬取了下来,在那嘴角的血渍上沾了沾,扔给一旁的春来,“不值钱的玩意,送去给李德贵,让他快着点。戊时北麓山,一手交人一手交钱。”
    春来得了信,溜出了巷子,扭头就进了县衙大门。
    吩咐完,枭大又对剩下几人吩咐道:“到了约定的时辰没有人送钱,就将她宰了,扔到李府门口去!”
    想到如今的处境,仍旧不解气,又随手拿起柴火棍,在李思华身上狠狠抽了几下。
    “什么千金小姐,草莽不如。”
    说到这话,他忽然余光一扫,看到一旁绑着的锦瑟。
    枭大蹲下身,用虎口钳住锦瑟的下巴,将她的脸转来扭去,仔细看了看,只见这姑娘脸上的伤痕累累,满是红色蜈蚣似的疤痕,看得人心惊。末了只能叹了一声,“又是个倒胃口的。”
    锦瑟下巴吃痛,冷眼看着这群人,心知如今想要逃出去,单凭她们这三个妇孺显然难于上青天。
    那莫婆子倒是安逸,在厨房生了火,正要给这伙贼人做饭。此时她正缺个烧火的帮手,众人皆是不愿干这差事,枭大见锦瑟一副绵软的样子,于是吩咐人松了她的绑,赶她去帮忙。
    不得不说,莫婆子始终是吃的盐比她吃的米多,见她进来,忙大声对着门口说道:
    “如今咱娘俩也算是有缘,我老头珍藏的好酒,不知今日过后还喝不喝得到,索性咱干了,也算交个情。”
    锦瑟见她说话并不是对着自己,仿佛是故意说给枭大一行人听似的,瞬间有些明了。
    枭大一伙人并未走远,就在门外十步远的地方歇着,听得这话,果然起了心思,纷纷侧目而视。
    第(2/3)页